佛教六相是指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见《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清黄宗羲《苏州三峰汉月藏禅师塔铭》:“曹洞、沩仰、法眼建立四禁、五位、六相、三昧等纲宗,以竭机语之欺伪。”这六相既同时表现在一切事物中,也同时表现在一个事物中。无论在一切事物中或在一个事物中,都是相反相成、同时具足、互融互涉、彼此无碍的,从此可以揭示出法界缘起的道理。
总别一对
举一房舍作为总相。然此房舍总相,是由众多砖瓦水泥椽柱等物组成而有,而砖瓦椽柱等物,对望房舍即是别相。这是以别成总,总含于别,离别无总,离总无别,总别互融,相即自在。总别二相,似乎相反,究其实际,极其相成,不可分离。
同异一对
同相者,砖瓦椽柱等物和同作舍,不相拒逆,皆是作房舍的诸缘因素,同作房舍,故名同相;砖瓦椽柱,随自形类,各自差别,名为异相。虽同作房舍,而不失砖瓦椽柱等物差别。这就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同异乍看矛盾,究其实际,互相渗透,互相融入。
成坏一对
由砖瓦椽柱等诸缘因素组合房舍得成,房舍成名为成相;砖瓦椽柱等诸缘,各住本位,各具自相,虽共成房舍,但砖还是砖,瓦还是瓦,从众缘各自去看,砖瓦椽柱无一物是房舍,房舍的意义便坏,所以名为坏相。这是成不碍坏,坏不碍成,成坏同时具有,成相坏相,乍听对立,究其实际而是相辅相成。
这六种相,在一般人看来,是互不相容,各各隔别,是互相对立矛盾的,但在华严教义之中此六相是相互涉入、彼此融通而无碍的,既相反又相成,以此来阐明华严教义的逆顺具足,同时具足,互融互涉,彼此无碍的圆融理论。房舍一事具此六相,宇宙间一切事物无不具此
六相圆融的意义。(刘峰)
佛教的辩证法
六相与十玄也是
贤首宗推理的方法。因为无论立多少谛或是多少句例,人都可以随心之所好执着任何一句或执着末后一句。所以必须要知道谛或句例相钩锁连贯的统系,于是创立六相与十玄的理论。六相之意义,略如下述:
(1)总相:凡是从各各立场各各趋向所得的结论合起来方是这一事理的全体,这是各结论的总相。
(2)别相:凡是从各各立场各各趋向所得的结论各有他各自独立的体性,这是各结论的别相。
(3)同相:凡是从不同立场不同趋向所得的结论同是解释这一事理,这是各结论的同相。
(4)异相:凡是从不同立场不同趋向所得的结论对于解释这一事理的条理是不同,这是各结论的异相。
(5)成相:由各各不同立场不同趋向所得的众多结论互相联合成一具体学说,这是各结论的成相。
(6)坏相:由各各不同立场不同趋向所得的众多结论互为反正互相违破,这是各结论的坏相。凡是要明白任何一事理,必须要就各谛各句例的宗旨,得到六相融和不离的意味,方可以算是究竟。但是六相还只算是顿门中的理论,若要是圆门中的学理统系,必须要依据十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