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市。在2006年
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 2007年通过国家的第一次复检,2008年申请国家级生态示范市验收,2009年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市。
4、创建国家
园林城市。在顺利建成省级园林城市的基础上,两年内建成国家园林城市, 2007年完成总体任务的80%以上,2008年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并通过检查验收。
5、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07年全面动员,逐级下达创建目标任务,层层签定责任书,普及创建活动。2008年完成创建任务的80%以上,通过初检。2009 年全面达到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接受国家验收,实现创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