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信
法学术语
公示公信原则是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的合称,目的是保护交易安全,特别是保护当事人对公示的信赖利益。 所谓公示,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
名词解释
所谓公信,是指一旦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依公示的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者存在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以从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也依然承认其行为具有与真实的物权存在相同的法律效果。
相关概念
物权善意取得
主要内容
公示公信原则是物权法的三大原则之一。
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变动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外界公示。这样才有物权变动的效力。通常,动产以交付为公示方式;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方式。
公信原则是指:任何因为基于对公示行为的深信,而从事相关交易行为,即使公示错误,其交易行为也有效。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15 11:53
目录
概述
名词解释
相关概念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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