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型保税仓库
保税仓储专用的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是指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的仓库。它实际是口岸功能的延伸,同时除了赋予保税仓库传统的仓储功能外,还具有转口贸易、缓税、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物流配送、商品展示等功能。
法律规定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核准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的专用仓库。根据国际上通行的保税制度要求,进境存入保税仓库货物可暂时免纳进口税款,免领进口许可证件(能制造化学武器的和易制毒化学品除外),在海关规定的存储期内复运出境或办理正式进口手续。根据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及我国的具体情况,把保税仓库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
主要区别
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仓库的主要区别在于:
1、所存存货物的供给对象不同。前者面向全社会提供公共保税仓储物流服务,后者存储的货物仅供本企业自用。
2、功能不同。前者可以对所存货物开展包装、打膜、印刷唛码、分拆、分级、分类、拼装等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后者主要是为特定加工贸易企业供应生产自用的生产性物料、零配件等,不能开展简单加工服务。
3、面积标准不同。公用型的最低面积为2000平方米,自用型的对面积不设最低门槛。
4、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的要求不同。公用型保税仓库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仓储经营权,自用型的经济主体无须具有仓储经营权。
5、经营主体的性质不同。前者对经营主体的性质不作特别要求,可以是外贸企业、物流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等,但后者的经营主体只能是加工贸易企业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28 23:39
目录
概述
法律规定
主要区别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