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办理
按照原则和制度,正确办理和完成从起草到发文、归档,从收文到阅处、复文、归档的各个程序与手续的总称
公文办理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制度,正确办理和完成从起草到发文、归档,从收文到阅处、复文、归档的各个程序与手续的总称。
相关规定
按公文的来源和运转的不同渠道,分为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两大类。公文办理历来有明确的原则与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1993年修订)要求:需要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应当提出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应当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当迅速退回交办的文秘部门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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