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减让谈判是指对所有产品或所选定产品的关税,按某一议定的百分比或按某一公式削减的谈判。公式减让谈判是等百分比削减关税,因而对高关税的削减幅度会较大,对低关税的削减幅度会较小。
规定
这个系数取决于谈判开始时各参加方的关税水平(或称最初关税税率高低),最初关税税率越高,减税中幅度就越大,最初关税税率越低,减税中幅度越小,通过这种方式缩小不同成员方同类产品在各国税率中税率的差异。
A:所同意的系数
X:最初税率
Z:减让后的税率
上述A所代表的系数,因国家而不同。例如,美国的系数为14,欧共体的系数为16,可算出如下减让后的关税税率:
从上表看出,由于系数不同的结果,美国的关税多降,欧共体少降,缩小了两国税率之间的差异。东京回合谈判结束时,发达国家对工业产品关税削减了35%,涉及贸易额达到1 550亿美元,其关税水平从战后初期的40%降至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