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劳动标准法案
美国国会于1938年通过的法案
公平劳动标准法案是美国国会于1938年通过。该法案对最低工资、最高工时、加班工资以及童工保护问题做出了规定。该法案曾被多次修订并适用于大多数员工。其中1963年《公平报酬法》是其一个修正案,此法案要求不论性别如何,组织必须对从事相同工作的员工支付相同的报酬。
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是1974年美国颁布的监管养老金计划的综合法规。主要内容:(1)规定了养老金计划发起人最低缴费标准。规定必须建立偿还基金,即雇主定期存在雇员账户的资金和投资收益要足以支付雇员的退休福利。(2)为养老基金受托人、管理者和顾问建立了受托标准。受托人必须谨慎且理性地获取和使用与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3)建立最低授予标准。如,规定:工龄在5年或以上时,养老金计划参与人员有权获得25%的应计养老金收益;工龄在10年或以上时,享有权的比例达到100%。(4)成立养老金担保,该担保项目的经费来自养老金计划每年必须支付的费用。为确保养老金计划与该法一致,养老金计划必须向美国劳工部和税务局递交定期公告和披露声明。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11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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