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体制
管理公司的机关构成
公司管理体制是管理公司的机关构成。股份公司管理体制主要有一元管理体制和二元管理体制两种。在一元管理体制下,公司一般只设董事会为业务决策和执行机构,董事由股东大会任免,不设专门的监察机构,而一般由股东会任命审计员或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进行审计监督。
这种管理体制为英、美等国采用,在欧洲有的国家规定可选择适用,如丹麦、荷兰和法国。二元管理体制的特征是公司不仅设立董事会为其业务执行机关,同时还设立监察机关监督董事会。在这种体制下,有的国家规定董事会成员和监察人员都由股东选任,如日本。但有的国家则规定董事会成员由监察机关任免,如法国和德国。德国还规定监察人员除由股东会选任的外,还必须有1/3由雇员选任。法国和德国的监察机关不仅监督董事会的活动,还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介绍公司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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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1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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