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经济结构》是2005年
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美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本书解释了为什么要假定这种交易成本的节约是公司法所独有的功能,并且还在公司组织的框架内,解释了公司法的这个解释视角对于投资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行为方式采说所具有的潜在含义。
伊斯特布鲁克和费希尔认为,在零交易成本条件下,假如公司组织中的投资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并且能够准确无误地履行他们之间的协议的话,公司法的规则和运作就和他们所自愿达成的契约条款相类似。但是由于有关契约的谈判和履行总是要付出成本的,这时,对于那些为风险事业贡献了资本和时间的公司参与者来说,公司法就能够为他们之间关系的治理,提供一套他们都可以统一遵循的规则及实施机制。
伊斯特布鲁克,美国第七巡回区法院大法官。.
费希尔,芝加哥大学法律与商务Lee and Brena Freeman讲座教授。..
罗培新,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上海市曙光学者,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