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是指在公共管理过程中,能够作为资源投入经济社会生产活动的所有公共部门劳动者的总址,既包括已经在公共部门中从事生产和服务性活动的劳动者,也包括将要投人公共部门从事生产和服务性活动的劳动者。狭义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是指公共部门现有的,能够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公共管理活动的劳动力人口的数量和质量。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是指公共部门依照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力资源进行有效地规划、获取、维持和开发等一系列管理行为。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广泛,具体涉及公务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职务与级别、录用与聘任、考核与奖惩、职务任免与升降、培训、交流与回避、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