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的客体即公共管理的对象,它是指各类社会公共事务。公共事务是相对于私人事务而言的。所谓公共事务就是指涉及全体社会公众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一切事务的总称。公共事务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和规模性等特点。按照社会公共事务的性质,可将社会公共事务分为政治事务、经济事务、社会事务三类。
社会公共事务纷繁芜杂、多种多样,但是,只有那些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问题才能构成公共管理的对象。这些问题主要包括文化教育、社会安全与福利、市政住宅建设、能源交通建设、公共卫生管理等。例如北京市由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车辆不断增加,造成市内交通拥堵的问题。
公共管理部门往往将所要解决的公共问题转变为公共政策,而公共政策的具体化就是公共项目。因此,公共项目是可为公众所感知的
公共管理行为,与公众生活质量的提高息息相关,直接涉及到公共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例如北京市为解决市内交通拥堵的问题,投入资金修建四环路、五环路和六环路,并限制外地过境车辆进入市区穿行。
公共资源主要包括一定区域内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以及自然资源。公共资源中的人力资源指一定区域内的劳动力和人才,公共管理部门有责任做好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开发,有效地利用这笔财富;公共财务管理是指公共管理部门为了达到最优化的聚财、用财目标,制定合理的财政政策和制度,加强财政收入和支出管理,做到开源节流、财尽其能;公共设施和公共物品包括能源、道路、路灯、桥梁、交通标志等在一定区域内的人们均可享用和收益的物质性存在,它们也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对象;公共信息资源是指一定区域的人们共同拥有和可能享用的各种精神产品,如文化产品、科技成果、经济信息等等;对一定区域内的各种自然资源(如土地、水、矿产、森林等),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保护与再造,也是公共管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