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对
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债务所使用的金额。我国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评估价格:是经过法定机构的专业人士按照规则评估的价格·因此,评估价格和公允价格是不一样的。
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
非货币性资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因此,应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