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于众
汉语成语
公之于众,汉语成语,拼音:gōng zhī yú zhòng,意思是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出自《八仙全传》。
释义
[reveal to the public;make known to the world] 传播消息或推销材料,尤指通过报刊或其他群众宣传工具公开发布
出处
清·无垢道人《八仙全传》第68回:“曾向玉帝上过条陈,拟把电力公之于众,要使人间负有执法权者,皆可利用吾电,以惩治恶人。”
例句
孙犁《谈通俗文学》:“从不法商店拉出那些录音录像,公之于众,然后才相信确有精神污染。”
成语用法
谓语;用于事情等。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01 09:14
目录
概述
释义
出处
例句
成语用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