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放新格局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治国理政方针理论
“全面开放新格局”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7年10月18日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治国理政方针理论。
提出背景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加大西部开放力度。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理论内涵
从党的十九大报告内容看,新格局的深刻内涵主要“新”在以下5个方面。
第一,“新”在突出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上。“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推行互利共赢的重要平台。4年来,“一带一路”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取得丰硕的建设成果。
第二,“新”在拓展对外贸易强调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上。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货物出口规模全球领先,服务贸易规模位居全球第二,已成为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新形势下,要坚持创新引领,大力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成长,鼓励更多优势服务贸易出口,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不断激发外贸增长的新动力,实现外贸发展由大到强。
第三,“新”在要求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上。引进来和走出去是推进双向开放的重要载体。我国已成为双向投资大国。新形势下,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既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更要充分认识外商投资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向更高形态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通过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外商权益保护等途径,增强我国的国际引资竞争力,吸引更多优质的外国投资者参与我国建设。
第四,“新”在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上。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较快发展,已跃升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新形势下,应牢牢坚持走出去服务实体经济的大方向,鼓励更多企业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主动对接国际高端要素,积极构建有利于整合全球资源的价值链、供应链、物流链,增强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做强做大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市场主体。
第五,“新”在优化区域开放布局上。一直以来,相对于东部沿海地区等开放高地,我国广大西部地区大多为开放洼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过去我们的开放主要基于沿海地区,面向海洋、面向发达国家,今后这个方向的工作还要继续做。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5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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