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验收
对已按设计要求建成的整个建设项目的验收
全部验收是对已按设计要求建成的整个建设项目的验收。
全部验收亦称“整体工程验收”。对已按设计要求建成的整个建设项目的验收。在我国,验收准备工作以建设单位(即生产或使用单位)为主,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初验,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包括竣工决算和竣工图纸),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后签证验收报告,交付生产或使用。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加以说明。对大型联合企业中的重要工程,如发电厂、水厂,则应按全部验收的办法进行验收。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20 18:07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