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
社会政治概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发展历程
这个概念的提出有一个过程。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
2021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中,“全过程民主”被明确写入这“一法一规则”。
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又特别提出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其中加入了“人民”二字。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定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这对于新时代新征程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治内涵
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注意几个关键词:“全”“过程”“人民”。
第一,它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具体而言,有两个要求:一是“一切为了人民”,要始终将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一切依靠人民”,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体人民都能参与的一种民主形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要“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
“人民”民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西方式民主的重要特征。西方式民主虽然也标榜“人民主权”,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其基本的运作逻辑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政治社会权利很难得到保障,不仅自己参与无门,代表他们利益的主张也很难进入政策议程,更难变成实际的政策;即使变成了政策,也很难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它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性是民主的内在要求。战后西方式民主最大的一个失误就是窄化了民主的过程,将民主单纯理解为“竞争性选举”。事实上,民主在古希腊诞生之时,从民主决策到民主监督,公民都是参与其中的。1942年,熊彼特出版《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在这本书里他提出了一个最小化的民主定义:民主就是一种选择政治精英的制度安排。区分民主与非民主的标准就是,是否存在竞争性选举。后来,他的这个定义就成为西方民主研究的标准定义。但是,熊彼特的最小化民主定义极大地限制了民主发展的空间,不仅削弱了民主的丰富性,而且破坏了民主的过程性,将民主只限于投票选举。这样的民主观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多问题,连西方学者自己都发出了“没有治理的民主”这样的感慨。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相继兴起参与民主理论和协商民主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纠正这种民主观的偏差。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全世界推销民主时就是按照“竞争性选举”的标配来设计民主制度,结果不仅造就了大量的空壳民主,而且在很多地方激化了固有的社会矛盾,甚至引发严重冲突,包括族群冲突和宗教冲突等。对此,西方学界进行了很多反思。我们翻译了其中的一些成果,例如,科利尔的《战争、枪炮与选票》、斯奈德的《从投票到暴力:民主化与民族主义冲突》,里面有大量惨痛的教训。因此,在人民民主前面加上“过程”两字,强调民主的“过程性”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有针对性的。
为什么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的特色。关键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的全“过程”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而这个党是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的,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而是“始终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放在心上”。与之相比,西方式民主是不同的政党和利益集团为了各自所代表的一部分人的利益而进行的博弈。从国家治理的过程来讲,中国的全“过程”民主的“过程”是一个合作治理的过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强调共治共建共享;西方式民主的“过程”则是一个零和博弈的过程,不同政治力量相互较劲,各不相让。合作治理追求的是共识,形成的是最大公约数;零和博弈追求的是一己私利,导致的往往是社会撕裂,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的利益遭到忽视。近年来,西方国家出现的民粹主义和政党极化等现象正是这种零和博弈的结果。
在20世纪60年代,罗伯特·达尔曾天真地以为,各种利益集团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角逐,国家会公平地对待不同社会力量的诉求,通过博弈最后达到一种竞争性均衡的状态。但是,20世纪80年代他痛苦地发现,这三个基本的假设都不能成立,国家政策常常被大型利益集团牵着鼻子走。
第三,它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笔者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民主的主体要“全”,必须将“全体人民”都纳入民主过程,要特别注重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弱势群体、边缘群体参与渠道的问题;二是参与的内容要“全”,人民尽可能参与国家政治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公共事务,大到国家的立法,小到邻里之间的鸡毛蒜皮,都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来加以解决;三是覆盖的范围要“全”,要构建环节完整的民主体系,实现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从立法、行政到社会生活,从中央、地方到基层,都要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民主制度;四是民主的流程要“全”,既要重视民主选举,也要重视选举后的治理,要形成民主程序上的闭环,不能像西方式民主那样“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
建设要求
习近平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他强调,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一、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二、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
三、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形成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
概念解读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我们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
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举的旗帜。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艰辛探索、不懈奋斗,逐步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和程序机制,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基石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丰富民主形式,畅通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历史性成就,成为新时代我国民主政治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标志性成果。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深刻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作出系统精辟的阐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纳入“十个明确”之中。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思想深邃、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是一个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通过学习领会,感到有以下重要特征和核心要义。一是人民立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二是历史必然。我们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三是制度保障。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四是全程贯通。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五是真实管用。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六是动态推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七是系统评价。关于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旗帜的“五个基本观点”的精辟概括,关于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八个能否”的衡量标准,关于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审视尺度,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做到“六个切实防止”的深刻阐述等,都是系统观察、系统思考、系统总结评价的重要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使我们党对于民主理论和实践的认识达到历史新高度,是新时代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在民主政治方面的集中体现,极大地增强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自信和底气。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使命担当,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参与实践,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目标。邓小平说过,“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中,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百年奋斗的重大成果,是我国人民民主的最新发展,具有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显著特征。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能够保证亿万人民当家作主、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新型民主。
从政治过程看,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全链条民主。一是在选举环节,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来掌握并行使权力,包括国家机构选举、村(居)委会选举、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等。二是在协商环节,人民在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三是在决策环节,人民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咨询、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参与到决策过程中,使越来越多来自基层的声音直达各级决策层,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四是在管理环节,人民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承担宪法赋予公民的责任义务,积极主动参加选举、协商、决策、监督等,在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五是在监督环节,建立健全各种监督制度,形成了一套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人民可以对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使国家和社会各种公共事务始终在人民全过程监督下运行,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从政治体系看,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贯通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层面各维度的全方位民主。在我国,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我国有全国、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乡镇级五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人大选举产生本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各级国家机关都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组织并贯彻实施国家宪法法律和方针政策,保证国家治理成为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的政治实践,保证实现全体人民共享现代化建设和发展成果。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我国已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制度化协商渠道,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
从政治领域看,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涵盖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的全覆盖民主。毛泽东说过:“民主必须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一切这些,都需要民主。”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方方面面,实现了全领域、全过程整体性覆盖和贯通。同时,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全体人民以主人翁地位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和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历史进程,向着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不断迈进。
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六部分专门论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对新时代新征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总体部署,提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等任务要求和工作重点。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遵循以下重要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在政治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制度机制,保证把党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原则精神、目标任务以及运行程序、规范要求等,落实到人民当家作主各环节,落实到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党领导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彻落实到党治国理政的各领域全过程。要健全民主制度,创新民主实践,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正反两方面经验证明,民主与法治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全面依法治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我们要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保障全体人民和社会成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充分激发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使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上实现全覆盖和全贯通。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发展机制更健全、保障更有力、运行更顺畅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持中国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创造,也是当代中国民主区别于西方民主的显著特征。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我们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注重吸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一切有益成果,但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政治制度模式,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多党轮流执政的路子。
四、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2021年10月,党中央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使命任务。新时代新征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取得新成就、实现新发展。近年来,全国人大先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对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明确规定,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转化为法律制度规范,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政权机关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活动遵循和制度保障。从2021年上半年开始,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依法陆续展开,全国10亿多选民直接选举产生260多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组成地方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代表人民的优势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在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中,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各方面意见的渠道和形式不断丰富拓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辐射带动全国各地设立509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和近5000个设区的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有利于立法工作和人大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载体作用,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部署和各项举措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中,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上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二是落实宪法法律关于民主的相关制度机制,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保证宪法法律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用起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三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四是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积极回应人民关切。五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监督,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努力为人民服务。六是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丰富民主实践,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广泛凝聚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正能量。七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新贡献。
社会意义
民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普遍价值追求,也是现代政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民主不仅仅是具有形而上色彩的抽象概念,更是根植于特定国家的社会结构、历史传统与时代背景等要素的具体安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之下结合中国国情建立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深刻实践与历史和人民的必然选择,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这一民主形态的精确阐释与科学表达。深入发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与制度优势,并在政治发展中不断推进与完善,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6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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