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蓝色优质生活圈
2017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指出将广州、深圳建设成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将珠海、汕头、湛江建设成为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打造一批海洋特色小镇和特色渔村,初步建成蓝色优质生活圈。
广州
政策定位
2024年9月,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其中明确广州为彰显海洋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支持特色海洋产业集群。
2021年4月,《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明确广州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科技,做强海洋产业,壮大海洋事业,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创新平台和增长极。到2025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15%左右。
一、建立高水平海洋产业体系
做强现代海上航运物流,壮大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发展海洋高端服务业、海洋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围绕南沙海工装备制造基地,建设世界级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业集群,推动海洋观测、海洋通信、水下机器人等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争取船舶工业、海洋工程领域中央驻穗企业属地化服务管理,完善产业链。以广州国家级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为支撑,开展海洋药物、生物制品研发及产业化。依托广州期货交易所,加强与港澳对接,建设广州海洋金融服务中心,壮大航运金融、海事仲裁等高端涉海服务业。挖掘海上丝绸之路等海洋文化资源,促进邮轮、游艇、海潜、帆船运动等新兴旅游业发展,打造多层次海洋文旅产业体系。提升传统海洋产业,完善临港冷链物流发展体系,建设现代远洋渔业集聚中心。
二、建设海洋科技创新核心区
聚焦深海探测、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空天技术下海等前沿应用,加快突破高端船舶、深远海油气矿产资源开发、海洋牧场、海上风电等装备研制核心技术。以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为龙头,布局重大海洋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造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采船)。搭建海洋创新联盟,集聚国内外重点海洋科研机构,加快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海洋科技产业融合发展。规划建设深海研究基地,加快发展海洋遥感与导航、海洋生物安全、无人和载人深潜等涉海新产业新业态。加强涉海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拓展海洋专业。
三、构建陆海统筹的海洋开发格局
主动对接港澳地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连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产业合作中心。对接西部陆海大通道,与西江上游港口、北部湾港口加强业务交往。拓展深远海空间,加快建设深远海科考中心和资源勘探开发总部基地。发挥南沙海洋产业高端发展核心区引领作用,加快海珠、番禺、黄埔、荔湾等区向海协同发展,完善与周边城市无水港协同机制。实施海洋综合治理,健全涉海空间资源利用制度,强化管辖海域治理管控,规范历史用海管理,推进“智慧海防”试点。
具体措施
1.建设世界一流港口,支撑广州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建设广州国际航运枢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从建设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打造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提升航运服务发展能级、强化智慧港口建设、持续优化港航营商环境、推进建设绿色安全港航、深化港口交流合作等8方面,提出了25条任务和5条保障措施;确立广州建设国际航运枢纽的新发展定位,到2023年,力争广州港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商品汽车吞吐量分别达6.6亿吨、2550万标准箱和170万辆。
主体与要素聚集 大力发展航运服务新业态
发达的航运服务业是国际航运枢纽的标志性指标,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是国际航运枢纽的核心能力。广州依托国家中心城市和自贸区的优势,培育和集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港航市场主体,大力发展国际邮轮产业、航运金融、航运保险等业态。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强化国际航运枢纽功能,鼓励国内外港航关联企业在广州开展业务,提升本地港口航运物流企业国际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吸引专业特色航运物流公司和航运服务企业及机构落户广州,促进航运服务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支持广州航运交易所建设航运交易中心、港航资讯中心、航运大数据中心和航运经济运行监测中心。
国际邮轮产业已成为广州的一大亮点。《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积极申报建设南沙邮轮旅游实验区,支持在黄埔老港开发中小型邮轮、游船旅游航线,探索开发广州至珠江口、西江、北江以及海南、西沙群岛等地以及沿海邮轮游船旅游。
航运需要资本,金融和保险业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积极利用南沙国际金融岛、南沙现代金融创新服务区等功能区,整合各类航运金融资源,打造广州航运金融集聚区。依托现有航运交易要素平台,推进航运交易、航运指数、航运结算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航运交易业务规模,积极向国家争取交易场所、交易结算、航运指数衍生品交易资质。
实现目标
广州力争到2025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创新活跃、海洋城市文化特色彰显、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打造以南沙区为核心的海洋科技创新核,创建海洋产业创新联盟和海洋高端智库,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的策源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深圳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提到“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按程序组建海洋大学和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探索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
2023年5月,作为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重大项目,深圳海洋大学、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深圳海洋博物馆将一体规划建设,深圳海洋大学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公布中标结果,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方案拔得头筹。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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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