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公共物品,一是没有消费的
排他性和竞争性,具有纯公共物品的特征;二是一旦形成,不管愿不愿意,各个经济体都必须消费,没有选择的余地。随着排放量大大超过临界点,这种“强制性公共物品”的品质就会越来越“差”,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人类就会受到越来越严厉的惩罚。
环境问题相对来讲属于比较新的问题,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才逐渐得到足够的重视,而气候问题更是近十几年才被广泛关注。由于气候变化问题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传统的单纯基于市场(如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技术合作与转让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大量先进的低碳技术为发达国家政府和企业所有,他们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一直强调要加强低碳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为全球范围内的低碳技术合作与转让制造了障碍。因此,在气候变化领域,不能单纯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更不能把应对气候变化、加强技术开发与转让的责任全部推向市场,政府尤其是发达国家政府需要通过公共财政的投入和相关政策措施,来解决技术合作与转让领域所在的市场失灵问题。
由于存在自我净化机制,全球气候变暖不是只要排放温室气体就会产生,而是在特定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破坏大气自我净化机制的排放量就是临界点,一旦人类向大气中排放的
二氧化碳等气体的量超过此临街值,气候变暖就会发生。这种后果产生后,升温的气候就会成为强制各国消费的公共物品,可称之为“强制性公共物品”。
因此,全球气候变暖问题是一个典型的全球公共物品问题,容易导致解决气候变暖所需资源的“供给不足”和治理成果的“免费搭车”,只有世界各国通力合作,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减缓全球变暖。
在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作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类技术,低碳技术的采用是针对全球公共物品——气候进行保护的有效措施,而气候改善的收益是低碳技术最核心的回报。具体说来,低碳技术就是指那些有利于改善公共的生活质量、提高其生活水平,通过提高能源的效率以获得更多的能源消费、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先进技术。更加迅速、有效地在发展中国家发展、转移、传播与分配低碳技术对于全球气候的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气候这一全球公共物品的改善会给全球居民带来好处,低碳技术的国际合作为解决全球变暖问题提高了有效配置全球性技术资源的机会。
从上面技术的内涵和外延可以看出,任何技术要真正发挥效用,硬件、软件、人力资源和资金资源都是必须的,缺少了哪一部分都会影响技术效果的发挥。值得注意的是,低碳技术的目标是针对气候变化这一全球公共物品问题,考虑到社会成本,使低碳技术的国际合作与转让具有双赢的效果。但是由于这些技术很大部分掌握在私营企业部门的手中,企业从自身的收益考虑,不具有技术转让的积极性。在这种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只能依靠政府的有力措施来解决技术合作的转让问题。
根据
技术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特点,可以把技术生命周期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基础理论研究阶段、基础技术研究阶段、技术应用开发阶段和技术产业化阶段。在现实的市场中,很多发达国家在更新到第二代技术的时候,发展中国家可能还处于第一代技术的研发或者市场化进程中,即在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技术的使用上存在两代技术的时间差,这就为国际技术合作提供了空间。因为通过技术合作,可以大大缩短发展中国家掌握和应用新技术的时间,具体到气候领域就可以减少大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所以,根据技术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可以考虑不同的技术合作方式来使低碳技术尽快得到大范围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