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树仁(1930年8月26日-2008年12月1日),男,辽宁省新民县人,1947年加入东北民主青年联盟(后改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4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人物履历
1953年后历任抚顺市委组织部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冶金工业部抚顺钢厂党委副书记等职。“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和批斗。1969年后历任辽宁抚顺东岭钢厂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冶金工业部抚顺钢厂负责人,中共抚顺市委常委等职。1979年任冶金工业部军工办负责人。1980年后历任抚顺市市长、市委副书记、书记。1982年任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代部长。1983年任辽宁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省长。1986年任辽宁省委书记。1993年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全树仁是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党的十三、十四、十五大代表,第六、七、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
人物生平
全树仁,1930年8月26日出生于辽宁省新民县后于家房村。1939年至1948年就读于哈尔滨市南岗小学和市立第三中学。在中学求学期间,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活动,1946年加入东北民主青年联盟(后改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从此走上革命道路。1948年11月被组织选调到中共中央东北局青委工作,194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底至1953年5月,历任地质矿产部抚顺西露天矿工会分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矿党委干事、组织部副部长。1953年5月起,历任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副处长、处长、办公室主任。1959年9月,任冶金工业部抚顺钢厂党委副书记。
“文化大革命”初期,受到冲击和批斗,下放劳动。1969年6月,任辽宁抚顺东岭钢厂建设指挥部总指挥。1971年以后,任冶金工业部抚顺钢厂革委会生产组组长、革委会副主任、党委书记兼厂长,中共抚顺市委常委。在抚顺钢厂领导岗位上,为整顿和恢复工厂秩序,保证正常生产和保障职工正常生活作出了不懈努力,得到了全厂职工的信任和支持。粉碎“四人帮”后,他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1979年4月,全树仁同志任冶金工业部军工办负责人。他在冶金战线工作二十余年,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为我国冶金工业特别是特种钢行业的科研和生产作出了重大贡献,是我国冶金战线优秀的企业领导人。他曾先后被国防科委和冶金部授予“献身国防科技事业证章”和“冶金军工贡献奖章”。
1980年6月起,全树仁同志历任
抚顺市市长、市委副书记、市委书记。1982年10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代部长。1983年3月以后,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省长。1986年4月,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1993年3月,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全树仁同志在担任省长、省委书记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正值辽宁改革开放的初期,也是辽宁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当时,辽宁老工业基地问题十分突出,他带领省委“一班人”,组织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辽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了力量。他大力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省级简政放权工作,支持沈阳、大连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和海城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全省财政、物价、金融、流通等一系列配套改革;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全省940户企业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使我省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之路。党的十三大召开后,他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组织开展了生产力标准大讨论,掀起了群众性思想解放运动,为推进全省改革开放事业奠定了思想基础。党的十四大召开后,他带领省委“一班人”紧密结合辽宁实际,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为辽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证。
全树仁同志把扩大开放作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战略措施,并为之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他积极倡导和推进辽东半岛对外开放,在加快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的同时,积极争取营口、丹东等港口对外开放和营口市享有沿海开放城市部分优惠政策。1988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辽东半岛8市17县(区)对外开放,全省形成了以大连、营口为窗口,中部城市群为腹地的辽东半岛对外开放新格局。在省第七次党代会上,他代表省委提出:集中力量抓好辽东半岛的开发建设,带动老工业基地改造,带动“三辽”(辽东、辽西、辽北)地区发展,带动全省经济振兴。“一抓三带”的实施,使辽宁外向型经济突出了重点,扩大了规模,为全省沿海开放战略的全面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全树仁同志非常重视“三农”工作,为辽宁实现由短缺型农业向自给型农业的跨越作出了积极贡献。他坚决执行党的农村政策,积极推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他倡导支援“三辽”工作,在三年时间里使“三辽”地区农业总产值连年递增,基本解决了贫困户的温饱问题。他全力支持农村经济科学实验网络建设,支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全树仁同志注重加强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他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他重视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保证全省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他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他在担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充分发挥各级人民代表的作用,大力推进地方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
全树仁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三和十四届中央委员,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代表,第六、七、八届全国人大代表。1998年3月离休后,他仍然十分关心党的事业,关心年轻干部成长,关心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言献策。在身患重病期间,他以惊人的毅力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同病魔进行了顽强的斗争。
组织评价
为党和人民辛勤工作60年,始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忠心耿耿、兢兢业业、鞠躬尽瘁。他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襟怀坦白,顾全大局,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他的高尚品德、革命精神和优良作风赢得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尊敬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