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构建长效机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10年度在履行《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1、各学院组织本院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院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辅导员1人,填写报名表及相关
事迹材料(另附页,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学校辅导员×××事迹材料),于2011年3月4日前报学生处思想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及推荐人选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