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年文明号
共青团中央等单位命名的荣誉称号
全国青年文明号,是共青团中央等单位命名的荣誉称号。
分级
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二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认定
2023年9月,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铁集团等23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并进行星级认定的决定》,命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1932个集体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其中,认定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等709个集体为首批“二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认定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1223个集体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3 22:20
目录
概述
分级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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