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改革试验区
‌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简称“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指经过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
总体概况
长株潭城市群和武汉城市圈获批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即简称“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该试验区旨在重点探索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发展之路,以此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
这些试验区尽管同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同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但每个试验区的改革侧重点不同。这表明国家已经开始将区域发展重心转向“专题性改革试验区”,要求在不同地区探索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
武汉城市圈
概况
武汉城市圈指以武汉为中心的100公里半径内,包括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等8个中小城市在内的地区,是中国中部经济区及长江中游最大、最密集的城市群。但在具体范围的确定上,可能是泛指市域,也可能仅指市区。还可包括汉川市大冶市应城市县级市在内。它包括城市经济圈、城市旅游圈和城市农业圈。
武汉城市圈内现有1个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7个中等城市(和4个小城市)。武汉城市圈的近期目标为,到2020年将武汉城市圈建成为中国内陆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之一。这个增长极,有望成为中国第四个增长极。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8年9月,《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复。《总体方案》确定改革试验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把武汉城市圈建设成为全国宜居的生态城市圈,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成为与沿海三大城市群相呼应、与周边城市群相对接的充满活力的区域性经济中心,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区。
发展意见
为充分发挥武汉市的龙头作用,提升武汉城市圈的整体竞争力,加快实现湖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现就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的重大意义
1.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是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潮流的重大举措。以特大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圈的崛起,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加快以武汉市为核心,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市构成的武汉城市圈建设步伐,使其发展成为我国内陆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之一,是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
2.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是增强和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途径。2003年,武汉城市圈以占全省33%的国土面积、46.34%的人口,提供了全省61.1%的生产总值、59.36%的地方财政收入、58.64%的固定资产投资、62.59%的消费品零售额,是湖北人口、产业、城市最为密集的地区。积极推动武汉城市圈建设,有利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优化升级,更好地发挥武汉市的龙头作用,提升城市圈的整体竞争力,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3.加快武汉城市圈建设,是全面推进湖北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武汉城市圈区位条件优越,产业基础较好,科教实力雄厚,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巨大。加快以武汉市为核心的武汉城市圈发展,有利于加快湖北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有利于发挥中部地区综合优势,实现中部崛起,促进长江中游经济区乃至整个长江经济带发展。
二、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思路与目标
4.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指导原则。
一是坚持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武汉城市圈建设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依靠市场的力量,实现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城市圈内的优化整合。二是坚持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在城市圈内的经济与技术合作中要以优势互补、实现双赢、联动发展为目标,形成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利益分享机制。三是坚持以各类企业为主体。充分调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各类中介组织等参与武汉城市圈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企业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壮大,发挥企业在区域合作中的主体作用。四是坚持以构建产业链为主线。以城市圈内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为依托,强化产业集聚,壮大区域优势产业和名牌产品。五是坚持以政府调控为推动力。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主导作用的同时,政府要通过提出目标、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强化措施,有力地推动武汉城市圈发展。六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武汉城市圈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5.分步骤地确定武汉城市圈的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05年,初步建成武汉城市圈交通设施高速化、网络化、一体化的基本框架,有序启动相关高速出口通道项目建设,城市圈内的信息基础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整合城市圈各类市场资源,初步构建区域大市场框架;启动跨区域企业重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城市圈经济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至3个百分点。
中期目标:到2010年,初步形成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的格局;基本实现城市圈内外的快速轨道交通网、高速公路网、公用通信网的现代化;形成以光电子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群、以轿车制造为重点的机械制造产业群、原材料及新材料产业群、轻工纺织及食品产业群、农产品加工产业群;整合区域文化资源,培育区域优势文化产业,提高城市圈文化品位;城市圈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865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1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800元;武汉市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其他八城市城镇化率平均达到50%左右。
远期目标:武汉城市圈提前3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率先在湖北和中部地区实现信息化、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成为我国内陆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之一。
三、加强统一规划,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6.加快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加快武汉城市圈内外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综合运输体系,重塑“九省通衢”的新优势。以实现高速化、网络化为目标,加快武汉绕城公路东北段、武汉至襄樊高速公路、随州至岳阳高速公路、阳逻长江公路大桥和洪湖新滩东荆河公路大桥等重大项目以及武汉高速出口公路建设,抓紧做好荆岳长江公路大桥、黄石长江二桥前期工作,使之尽早开工建设,尽早形成以武汉市为中心、以京珠、沪蓉国道主干线和西部开发公路通道银(川)武(汉)线为主轴、连接武汉周边城市、通达周边省会城市的高速公路主骨架。抓好国省道、县乡公路改扩建和乡村公路建设。以将武汉建设成为全国第四大铁路路网中心为目标,加快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和武九、汉丹铁路扩能提速工程等项目建设,高标准地新建武汉、黄石火车站,争取国家尽早建设京广铁路客运专线和沪汉蓉快速铁路,进一步提高武汉在全国铁路网中的枢纽地位。加快城市道路和轻轨建设步伐,使轻轨逐步向孝感、鄂州等地延伸。抓好武汉公路主枢纽客货运站场建设和武汉天河机场、武汉港区、黄石港区改扩建,建设好汉江航道整治工程。
7.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全省关于加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总体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搞好邮政、电信、电视、计算机网络建设,促进电信、电视和计算机三网融合,不断提高城市圈特别是武汉市在全国信息网络中的重要地位。以推进电子政务为突破口,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城际和城乡间互联互通,率先做到政务信息公开。继续抓好武汉市宽带信息交换中心、武汉市政务宽带网络平台和互联网建设,努力发展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建设数字化、网络化城市,加快城市圈的信息化进程。
8.加强能源建设。构建完善的能源供给网络。抓住西电东送、三峡电力外送、全国联网的机遇,以武汉市——黄冈市——黄石市——咸宁市——武汉市50万伏环网为主干,做好电力配网的建设,适当提高输配电压等级,保证电力送得出、落得下、用得上;抓住川气出川和西气东输的机遇,搞好城市圈内城市燃气的建设和改造,提高城市燃气气化率;利用即将建设的沿江铁路和现有铁路,积极争取运力,通过签订长期的煤炭采购合同,确保不断增长的煤炭需要;适时启动沿江输油管道的建设,承接海外原油,保障石化企业的原料供应。加强能源点尤其是电源点的建设。黄石市煤矿要重点做好增产扩能和煤层气勘探及开发的工作,其它小煤矿也要在注意安全和保护资源的前提下,提高生产效率;江汉油田要通过提高开采技术水平,稳定产量,同时做好油井的保护工作;通过示范项目逐步推进新能源和农村能源的建设,适当加快风力资源的开发;电源方面重点抓好城市圈内规划的大型电源点和核电的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逐步形成多种能源供应渠道,完善能源供给和保障体系。
四、集聚产业群,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
9.突出区域特色,优化产业布局。围绕与武汉市核心发展区融合互动,以特色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建设三大产业集聚发展带。以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主要辐射极,推进光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工程及新医药、环保等为重点的产业集群,建设黄石、鄂州、黄冈、咸宁市产业集聚带;以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主要辐射极,推进汽车制造、IT设备、精细化工、轻工食品、出口加工等为重点的产业集群,建设仙桃、潜江、天门市产业集聚带;以武汉市吴家山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为主要辐射极,推进汽车零配件、食品工业、农产品加工、盐、磷化工等为重点的产业集群,建设孝感产业集聚带。加快黄石、孝感、仙桃市等城市建设,增强发展实力,强化与武汉市产业核心区的互补对接功能,带动其他区域加快发展。
10.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资本为纽带,以企业为主体,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强产业融合、行业整合、企业联合,优化区域资源配置,推进产业链延伸,加强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产业群集聚,做大做强区域性先导产业、支柱产业和优势行业。
——高新技术产业群。充分发挥武汉市的技术、人才和产业优势,依托东湖、葛店、磁湖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现有产业基础,努力形成若干有规模、有特色、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以“武汉·中国光谷”为主体,以光通信、激光加工和消费类电子产业为重点,进一步壮大武邮院、长飞公司、NEC公司等优势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一批中小企业。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市磁湖高新区等发展园区集中布局,集聚发展,提升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及配套能力,形成以武汉市为中心,辐射鄂州、黄石、孝感市等城市的电子信息产业群。推进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加快以武汉市庙山医药工业园和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的医药工业园建设,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药、生物兽药、生物芯片、基因工程药物和新型疫苗、合成新药及现代中药产品,加强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保护,形成生物工程及新医药产业群。
——原材料工业及新材料产业群。积极推进钢材深加工,延伸产业链,重点支持武钢、冶钢、鄂钢等骨干企业的发展,加快建设以武钢二冷轧、硅钢改造等为重点的结构调整项目,力争3至5年,武钢总体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板带钢生产基地。突破性发展石油化工和有机化工原料,加快武汉乙烯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填补我国中部地区乙烯工业的空白。通过延伸产业链,大力推进乙烯下游产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合成材料和有机化工原料的开发及深加工。积极支持华新等一批建材企业搞好以节能降耗和环境治理为重点的技术改造,进一步上规模、上水平,提高竞争力。加大以武汉市为重点的新材料领域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加快发展汽车用新材料、光电子信息材料、纳米材料、生物工程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精细化工材料等产品,在武汉、鄂州、黄石、孝感、仙桃、潜江市等城市形成相对集中的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产业群。
——以轿车制造为重点的机械制造产业群。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新东风为龙头,以武汉市、孝感市等城市的汽车及零配件骨干企业为主体,重点发展轿车、轻型车和专用车,推动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的研制开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城市圈内汽车零部件配套能力。以武船、青山船厂、南华高速船公司为主体,重点发展军民用客货船、海洋工程船、特种专用运输船、船用关键设备,大力发展船用机械等配套产品,形成船舶制造产业群。加快系列激光器的开发和激光加工成套设备产业化步伐,加速高性能数控系统及设备、光纤传感器等产品的大规模生产步伐,积极发展大型输变电及发配电设备、新型环保设备、轻型直升机、非制冷式红外热成像系统、新型智能医疗保健器械等机电一体化产品,努力开拓市场,壮大产业规模,着力形成机电一体化产业群。
——轻工纺织及以烟酒为重点的食品产业群。围绕城市圈内烟、酒、奶、水、面等特色优势产品,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支持武烟等龙头企业强化资源整合,强化协作配套,集聚放大品牌优势,发展壮大食品工业。重点发展文化用纸、包装纸板及纸制品、防伪包装、彩印包装等产品,提高产品加工深度,逐步形成造纸及包装印刷产业链。做大做强日用化工产业。以武汉、黄石、鄂州、仙桃、天门市等城市优势企业为龙头,以高档服装面料、西服、时装、针织内衣等为重点,上下游产品延伸,形成服装加工链。支持汉派服装企业创立汉派服装品牌,形成汉派特色。加强纺织服装龙头企业资源整合和联合重组,围绕服装的配套和产品档次的提升,加快发展中高档服装面料、无纺布等辅料和配件以及中高档毛料、产业用布、麻纺、丝绸等重点产品,建设发展仙桃、天门市棉纺织基地,形成纺织服装优势产业群。
11.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一是充分发挥武汉市的区位、交通、通讯、市场设施以及产业基础等优势,运用现代物流组织形式,按照“市场导向、政府推进、企业运作、行业协调”的方式,加快优化物流资源配置,着力培育现代物流需求。进一步加快武汉城市圈物流基础设施平台、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制订出台鼓励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及其部门间促进物流产业发展的协调管理机制和现代物流企业间协同运作机制。加快武汉城市圈现代物流基地、物流园区、专业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以及城市、城乡小件快递系统等现代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大力培植以第三方物流企业、货主物流企业、物流基础设施企业、物流信息企业、物流装备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现代物流企业群。努力改善物流企业投资经营环境,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企业,加快武汉城市圈现代物流业对外开放。充分发挥武汉市商贸流通业发达和四大商业上市公司网络完善的优势,加快流通业态创新,以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为重点,积极推动四大商业上市公司把仓储超市和便民超市延伸到城市圈内各城市,形成以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为重点的新型商贸流通业。二是充分利用武汉市的科教资源,鼓励武汉市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大企业的研发机构与周边地区开展联合办学、科技交流和联合攻关,共建技术创新基础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组建联合实验室,共同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鼓励武汉市的科研机构建立面向周边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鼓励武汉市的科研人员以各种方式为周边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三是充分利用城市圈内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襟江带湖、山清水秀的人文自然景观特色,加强资源整合和市场共同开发,大力发展文化、艺术、报业、出版、影视制作业,建设以武汉市为核心的都市旅游区和鄂东鄂南为主体的环武汉市两大游憩带,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以楚文化、革命历史文化、宗教文化和人文自然景观等专项旅游为载体,多层次、多形式地发展旅游业,培植旅游精品名牌,扩大旅游产出规模,形成联合开发、共同发展的旅游产业群。
12.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充分利用武汉市的大市场、大流通优势,以提升优质农副产品深加工水平为重点,推进优势和特色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品牌优势。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在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等市建立稳定的原料基地,改善农副产品品种、品质,为农产品加工业提供优质原料。培育跨区域龙头企业,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积极发展订单农业,积极推进食品、纺织、造纸、生物工程及新医药等产业链延伸与农业产业化对接,提升农副产品深加工水平,加快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群,做到专业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建立新型农商关系,应用现代物流技术,以武汉市为市场营销中心,通过连锁超市、大型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促进农产品销售,提高农业产业化的规模和效益。
五、加快共同市场建设,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
13.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充分发挥武汉市作为中央银行和众多商业银行区域分行及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区域性总部所在地的优势,推进武汉市以票据市场、保险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等为特色的金融中心建设,并逐步与国际金融市场实现对接。近期要以武汉市为主体,以整合圈内国有经济资源为重点,扩大产权交易功能,整合各城市产权交易市场,形成以武汉市产权交易中心为枢纽的产权交易市场网络。理顺金融机构管理体制,调整隶属关系,适当下放贷款权限。组建区域性金融机构。鼓励联合组建实力强、机制活、管理规范的大型证券公司,引导信托投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跨地区业务,积极发展区域性的产业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外合作基金,加强创业风险投资,成立区域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构建城市圈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以武汉市商业银行为基础,整合各城市商业银行资源,组建区域性银行集团,提高城市圈内城市商业银行整体资金实力。鼓励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证券、保险公司以武汉市为经营管理中心,重组城市圈内中小金融机构,组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要加强银企合作,积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推动信贷市场地域融合。建设和完善银行资金拆借信息系统,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交易规模,促进同业拆借市场健康发展。以国家支持的武汉市个人信用征信试点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快建设城市圈社会征信体系,实现城市圈内信用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建立城市圈诚信机制。
14.进一步发展和提升商品市场。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交通等基础优势,提升功能,调整结构,合理布局,巩固发展汉正街小商品市场、西汉正街建材市场等3至5个交易额过百亿、管理水平较高的全国性、区域性的大型消费品批发市场和重要工业产品专业市场,进一步增强辐射能力。依托大市场和产业比较优势,突出特色,强化集聚功能,发展钢铁、汽车及零部件、纺织品及服装、光电子及其他高新技术产品等重要工业产品区域性交易市场,提高石油、建材、机电、汽车等生产资料市场的规模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资源和信息中心优势,优化布局,壮大规模,推进粮、棉、油、蔬菜、水产品等农副产品市场加快发展和资源整合,建设武汉市全国性的粮食、棉花等大型中心批发市场和黄冈蕲春药材市场,积极探索和争取开设期货等新的交易方式,扩大交易量和辐射区域。支持武汉农产品物流配送等项目建设,促进城市圈内名、特、优及鲜活农产品方便、快捷地进入本地区乃至全国大市场。
15.进一步推进要素市场资源整合和一体化发展。加快技术市场发展。依托武汉市科教优势,建设以武汉市为中心的区域性技术创新体系和连接全省、全国的技术市场网络体系,推进科研项目的协同攻关、科技成果的资源共享,提高科技成果在城市圈内的转化率。进一步发展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以武汉市为中心平台,建设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联合开展人才培训与交流、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城市圈内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互通、网络对接、资源共用。规范市场准入,促进要素流动。
六、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
16.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充分发挥长江和汉江、京广、京珠和沪蓉等重要交通干线在沟通城市圈内外经济联系的重要通道作用,形成以沪蓉、长江为大通道的东西向发展轴,以京珠、汉江和京广为大通道的南北向发展轴。沿这两条主要发展轴线,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优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强化产业的集聚和扩散延伸,形成各级各类城市功能分工有序、布局合理、结构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构架。
17.明确定位,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加快武汉市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现代金融中心、信息中心、科教文化中心、商贸流通中心、交通中心的建设,着力提升武汉城市综合实力、综合服务功能和集聚辐射能力,强化武汉市在区域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强化武汉市对周边城市的产业延伸和综合服务功能,增强龙头带动作用。周边城市要依托武汉市,充分发挥地域相接、经济相融、人文相通的优势,在产业发展、市场流通等方面加强与武汉市和其他各城市的融合互动,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培育发展差异化竞争的比较优势,协调配合,共同发展。
18.加快城镇化进程,完善城镇规模结构。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因地制宜的原则,走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加快武汉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武汉市在华中地区的特大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武汉市的集聚辐射能力。更好地发挥黄石市鄂东区域中心城市的作用,优化城市功能结构,增强黄石市经济实力和集聚能力,加快黄石市发展成为城市圈次中心的步伐。促进城市圈内其他城市规模有效扩张。大力发展小城市和重点中心镇,通过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努力把各级城镇建设成为适宜投资创业和生活居住的城区,有效承接武汉市等地外来产业转移。加强农村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在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区域性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等建设。
七、推进体制创新,加强政府协调
19.建立武汉城市圈工作协调推动机制。成立武汉城市圈发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各城市主要负责人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武汉城市圈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市长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检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务和需要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战略和政策问题。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发起组建城市圈区域性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行业规划、协调、咨询等服务职能,促进城市圈内各企业间的合作。
20.加强各城市中长期发展的规划统筹。启动武汉城市圈空间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城市圈内城市体系、功能分区、产业重点、基础设施、要素流动等,明确各市定位分工,实现优势互补;编制完成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重点专项规划,报省政府批准执行。各城市要加快修订和编制完善各自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重点专项规划,实现规划对接、协调发展。
21.加强法规建设,规范市场秩序。认真清理城市圈现行各项政策规定,在工商管理、技术监督、商品检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消除各地对人才、资本、资源跨地区流动的限制和市场准入等方面歧视政策,建立九市“软环境”综合评估机制,为城市圈内企业发展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和条件。
22.积极探索区域合作中的利益分配机制和财政支持政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协调各市利益分配关系。清理并协调各市地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招商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合理整合财政资金,注重吸纳民间资本,支持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加大省对城市圈内的高速公路、铁路、航空、信息四大通道建设和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地区的水、电、气的投入,改善城市圈内的企业发展硬环境。充分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城市圈内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执行对外来人才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发挥政府对高技术产业投入的引导作用。
23.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加大对武汉城市圈内各城市在社保资金调剂、扶贫资金投入等方面的转移支付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投融资和金融政策,加大对城市圈内的高速公路、国际机场、防灾减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各城市对传统产业特别是武汉、黄石市老工业基地改造。支持和引导符合本地区比较优势的特定项目和厂商落户或进入本地区。
24.加快建立武汉城市圈重点建设项目库,联合招商引资。加强各城市电子政务平台和重点项目库建设,形成商务信息资源及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互联互通;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布产业政策、宏观经济预测、经济政策、经济运行情况、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等信息。充分利用武博会、武洽会等国际性活动平台,联合策划设计重大项目,共同开展对内对外重大招商活动,协调各市吸引投资优惠政策,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征信系统,树立城市圈整体品牌形象。
25.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城市圈经济一体化进程。转变投资调控方式,转变项目管理模式,放开社会投资领域,放开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所有投资领域一律向社会开放,打破地区、所有制、行业垄断,积极推行项目法人招标制,为投资者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对经认定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现代制造业项目,实行减免收费的鼓励政策,降低其投资成本;建立和完善土地供给新制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实现政府对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引导社会资金重点投向城市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引导境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在武汉市设立总部、研发销售中心或生产基地。
长株潭城市群
概况
长株潭城市群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面积2.8万平方公里,2006年人口1300万,经济总量2818亿元,分别占湖南全省的13.3%、19.2%、37.6%,是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长沙、株洲、湘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相距不足40公里,结构紧凑。人均水资源拥有量2069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4.7%,具备较强的环境承载能力。长株潭城市群是我国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的接合部,区位和交通条件优越。
长株潭城市群是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为核心,辐射周边岳阳、常德、益阳、衡阳、娄底五市的区域,总面积9.68万平方公里,人口4073万,分别占全省的45.8%和60%。2010年,城市群实现GDP12560亿元,占全省79%。其中,作为城市群核心的长株潭三市,沿湘江呈品字形分布,两两之间半小时车程,总面积2.8万平方公里,人口1325万,分别占全省13.3%和19.2%,2016年长株潭三市实现GDP 6,716亿元,占全省42%。一直是湖南发展的精华地区。
长株潭城市群具备独特的发展条件、优势和潜力。一是自然生态和资源条件良好;二是城际和对外交通日益便捷,高速公路、铁路、航运等立体交通网络不断完善;三是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多所高校,拥有袁隆平、卢光琇等多名国家两院院士,杂交水稻、人类干细胞、碳/碳复合材料等技术国际领先;四是产业基础良好,是国家老工业基地,是六大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之一,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有色金属等先进制造业以及广播影视、出版、动漫等服务业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
长株潭的发展受到各方面的关注。20世纪50年代,曾有专家提出三市合一、共建“毛泽东城”的构想。80年代初,按照长株潭经济区的构想,进行了初步试验和理论探索。1997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做出了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战略决策,致力于发挥长株潭的独特优势,把长株潭培育成湖南的核心增长极。为此,湖南省成立了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省级协调机构,建立了重大事项协调机制。三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召开三市党政联席会议和企业协会联席会议。十年来,按照“规划引导、基础设施先行、重大项目跟进”的思路,探索了规划、行政、法制、改革四个抓手,城市群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2006年,长株潭被国家列为促进中部崛起重点发展的城市群之一。2007年,长株潭三市被整体纳入国家老工业基地,享受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政策延伸。2007年12月14日,国家批准长株潭城市群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在长株潭城市群设立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国家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支点的重大战略布局。
2008年12月,《长株潭城市群综改方案》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长株潭城市群”将在“资源节约利用、环境保护、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体制、土地管理、投融资体系、财税、对外经济统筹城乡、行政管理体制”等10大重点改革领域展开综改试验。
大事记
上世纪50年代,三市合一建“毛泽东城”的构想提出。
上世纪80年代初,原省社科院副院长、经济学家张萍提出长株潭经济区的构想,进行了初步试验和理论探索。
1997年,湖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战略决策。
1998年,编制实施交通同环、能源同网、金融同城、信息同享、环境同治五个网络规划。
2000年,编制《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五”规划》
2002年,编制实施《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着手编制《湘江生态经济带开发建设总体规划》、《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2003年,省政府颁布《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开发建设保护办法》
2004年,编制实施《2004-2010年长株潭老工业基地改造规划》。
2005年,省政府颁布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这是我国内地第一个城市群区域规划。编制实施《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一五”规划》。
2006年,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大力推进长株潭交通同网、能源同体、信息同享、生态同建、环境同治,简称“新五同”。张春贤书记提出加快以长株潭为中心,以一个半小时通勤距离为半径,包括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在内的“3+5”城市群建设。三市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召开,制订了《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签署了《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工业、科技、环保三个合作协议。
2007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正式下文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规划体系
1998年以来,已编制18项规划。
●1998年,编制实施交通同环、能源同网、金融同城、信息同享、环境同治五个网络规划。
●2000年,世界银行就长株潭开展了在华首批城市发展战略研究(CDS),评价“长株潭的区位优势和经济格局在世界上是独特的,其发展前景令人鼓舞”。
●2000年,编制《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五规划》
●2001年,开展《岳麓山大学城规划》、《湘江生态经济带概念规划》国际咨询。
●2002年,编制实施《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邀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着手编制《湘江生态经济带开发建设总体规划》、《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2003年,省政府颁布《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开发建设保护办法》。
●2004年,编制实施《2004-2010年长株潭老工业基地改造规划》。
●2005年,省政府颁布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这是我国内地第一个城市群区域规划。编制实施《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十一五”规划》。
●2006年,编制《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规划》、《长株潭城市群环境同治规划》、《长株潭城市群生态同建规划》、《长株潭城市群物流规划》等。
发展规划
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各自实际出发,根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为推动全国体制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文件实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发改经体[2007]342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 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 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
报来《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恳请以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为目标将武汉城市圈列为国家新型城市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函》(鄂政函[2007]12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请以推进新型城市化为标志将长株潭城市群列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函》(湘政函[2007]74号)收悉。经报请国务院同意,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沙、株洲、湘潭(简称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推进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各自实际出发,根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为推动全国体制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请你们抓紧组织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尽快将方案报送我委,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03 08:23
目录
概述
总体概况
武汉城市圈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