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001年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是2001年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共分十二册,
目录
一、《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二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GYD-201-2000;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GYD-202-2000;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GYD-203-2000;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GYD-204-2000;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GYD-205-2000;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GYD-206-2000;
第七册 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GYD-207-2000;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GYD-208-2000;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GYD-209-2000;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GYD-210-2000;
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GYD-211-2000;
第十二册 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GYD-212-2000;
二、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
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
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安装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标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也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的基础;也可作为制订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
标准和安全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
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
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
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单价采用北京市1996年安装工程人工费单价,每工日23.22元,包括基本工资和工资
性津贴等。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括号”内所列的用量,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4.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5.材料单价采用北京市1996年材料预算价格。
6.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
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定额,
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1998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其中
未包括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等,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计入。
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
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等未进入定额,
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
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本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
2000m
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的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具体
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办法。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
“×××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
内容简介
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工程中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力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的安装工程。主要内容除上述外,还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及绝缘子、控制设备及低压电器、蓄电池、电机、滑触线装置、电缆、照明器具等内容。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5 15:35
目录
概述
目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