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教育部、人力与社会保障部《
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积极推动我国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推进工程专业学位
研究生教育与行业企业的紧密合作,不断提高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开展“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评选工作,现制订以下办法。
1.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能提供与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层次相匹配的技术和工程问题,具有高水平的联合指导队伍、科研条件,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生活保障支撑等。
2.该基地能充分利用高校和合作单位双方的优质资源联合培养研究生,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合作单位及其联合培养的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多方共赢。
2.评审。教指委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专家委员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进行评审。教指委审定,经公示通过后,由教指委公布“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