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混凝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08县成立的组织机构
“全国混凝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58)”(简称“标委会”)系由2008年10月1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文国标委综合函[2008]110号“关于成立全国混凝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58)等2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函”批复成立的,并确认60人委员名单,包括顾问委员2名和委员58人。其中,阎培渝任主任委员,张仁瑜等5人任副主任委员,冷发光任委员兼秘书长,梁锋等4人任委员兼副秘书长,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
标委会简介
标委会主要负责混凝土领域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技术委员会(ISO/TC71),工作重点包括:加强混凝土领域的节能、节材、节地和节水和环保相关的标准化工作;混凝土耐久性的标准化工作;混凝土质量的标准化工作;特种混凝土的标准化工作;混凝土相关产品标准化工作等。
标委会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原材料、各种混凝土、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性能试验方法、混凝土现场检测、混凝土施工、混凝土性能试验仪器和设备、混凝土相关软件、混凝土功能材料、混凝土质量控制、混凝土质量评定、混凝土室内和现场养护及相关仪器设备、混凝土企业管理等。
标委会的具体服务范围包括:混凝土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和归口;组织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定期复审;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承担相应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71对口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和对外开展标准化技术交流服务;开展行业标准化调查和研究;面向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接受委托承担企业标准的制订、审查和咨询服务;为企业培训标准起草人员,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定期出版“混凝土标准化技术简讯”会刊;组织和开展混凝土领域的标准化科研工作;承担和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等。
标委会主要负责混凝土领域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口国际标准化组织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技术委员会(ISO/TC71),工作重点包括:加强混凝土领域的节能、节材、节地和节水和环保相关的标准化工作;混凝土耐久性的标准化工作;混凝土质量的标准化工作;特种混凝土的标准化工作;混凝土相关产品标准化工作等。
标委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混凝土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为了促进混凝土行业的技术进步,提高混凝土工程和相关产品质量,节约资源、能源,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做好科学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加速标准化事业的发展,成立全国混凝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混凝土标委会)。
第三条 混凝土标委会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从事全国混凝土(包括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等)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混凝土领域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其业务范围包括:普通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各种特种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重混凝土等及其相关产品等。
第四条 混凝土标委会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负责业务指导,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负责日常管理。
第五条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发展我国混凝土工业的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政策;要积极开展并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与国际标准基本协调、技术水平同国际标准和主要发达国家基本相当的我国混凝土领域的标准体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对外技术经济交流的需要。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五章 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经费
标委会成立大会
于2009年1月14日,在北京凤展大酒店召开了“全国混凝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相关领导,以及标委会委员、有关专家共77人出席了会议,并宣布标委会正式成立。在此次会议上,与会的全体委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全国混凝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全国混凝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全国混凝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所归口管理的标准领域内标准体系框架》、《全国混凝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的标准清单》、《全国混凝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工作计划》共5个文件。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9 11:09
目录
概述
标委会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