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于1991年,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和管理的全国性水泥标准化技术工作组织,宗旨是充分发挥水泥生产、科研、教学和使用等部门广大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负责提出制、修订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简介
加快水泥标准的采标进程和标准制修订的速度,提高标准质量,促进我国水泥标准化事业的发展,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第74技术委员会《水泥、石灰》(ISO/TC74)的联系。
专业范围
(1)通用水泥、专用水泥和特性水泥等产品标准;
(2)水泥检测方法和仪器标准;
(3)水泥生产工艺,热工标定控制标准;
(4)工业废渣在水泥厂中应用标准;
(5)与水泥行业有关的标准。
工作内容
(1)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本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2)负责提出制、修订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3)根据全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标准化计划,组织协调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4)审查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送审稿,提出审查结论意见,对标准中的技术内容负责,并提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5)定期复审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出继续确认,修订或废止的意见。
(6)开展本专业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宣贯工作,收集对标准的反馈意见,承担标准化工作中有关本专业的技术咨询工作;
(7)承担本专业标准化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
(8)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74)水泥石灰技术委员会对口的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
组织机构
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60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常务副秘书长1人,均由全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聘请。委员主要由水泥生产企业的专家、水泥使用部门的专家、大专院校学者、研究院所专家学者、质检机构专家等组成。目前有近200家通讯成员。 王幼云先生是第三届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四届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5名顾问和63名委员组成。
曾学敏、龙世宗、王文义、张大同、
白常举任第四届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顾问,姚燕任主任委员,宓振军、
隋玉民任副主任委员,
颜碧兰任委员兼秘书长,刘晨任委员兼副秘书长。秘书处承担单位为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