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为全国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负责政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双周协商座谈会、秘书长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政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决议和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起草全国政协的重要文稿;协调和组织人民政协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四)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相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学习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八)参与全国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
(九)负责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协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及政协的其他参加单位。
(十)负责全国政协机关的外事工作、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各级政协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国政协及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主要包括经费管理、基建和审计工作。
(十二)承办全国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秘书长:王东峰(兼)
副秘书长:邹加怡(女)、李惠东(兼职)、韩建华、胡衡庐、张茂于、陈 旭(兼职,女)、吴为山(兼职)、孙东生(兼职)、何志敏(兼职)、王 路(兼职)、张恩迪(兼职)、刘政奎(兼职)、江利平(兼职)、邱小平(兼职)。
内设机构
全国政协办公厅研究室、秘书局、提案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教科卫体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办公室、港澳台侨委员会办公室、外事委员会办公室、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局、新闻局、外事局、人事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和老干部局。
所属单位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老干部局
全国政协干部培训中心(全国政协北戴河管理局)
中国政协杂志社
全国政协机关服务中心
《教育与职业》杂志社
《黄埔》杂志社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7 15:3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