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简称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全国政协,由
中国共产党、各
民主党派、
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每届任期5年。
2018年3月1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九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的规定,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设以下十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外事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深化全国政协机构改革。优化全国政协界别设置。全国政协界别增设“
环境资源界”。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界别整合,设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界别。优化“特别邀请人士”界别委员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