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专业管理人员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是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专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预结算审计的职业工作
项目背景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和《关于开通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中价协[2009]017号)文件精神,将开展《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课时,各管理机构和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各地区、行业继续教育的教材编写及培训组织工作由各管理机构、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
为加强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并发布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
2015年人社部拟取消造价员资格,进一步规范造价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这项举措虽符合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精神,但也要充分估计取消已有百万造价员资格的复杂性,以及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为此,研究提出造价员职业资格取消后的后续工作方案,通过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调整和优化等级设置、报考条件、专业划分等内容,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为职业资格改革平稳推进做好衔接和过渡工作。
职业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9月16日《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工程造价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将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中的概预算人员资格命名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2005年年底前,中价协拟完成《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换证工作,有关换证方面的具体事宜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承办。
岗位职责
1、能够熟悉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工程图纸,掌握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政策规定,为正确编制和审核预算奠定基础。
2、负责审查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依据其记录进行预算调整。
3、协助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招投标,开工前的报批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4、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竣工工程的决算工作,并报处长签字认可。
5、参与采购工程材料和设备,负责工程材料分析,复核材料价差,收集和掌握技术变更、材料代换记录,并随时做好造价测算,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全面掌握施工合同条款,深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为决算复核工作打好基础。
7、工程决算后,要将工程决算单送审计部门,以便进行审计。
8、完成工程造价的经济分析,及时完成工程决算资料的归档。
9、协助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和调整计划,了解基建计划的执行情况。
标准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培训和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工程造价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条件: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及申请第二专业考试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个别省份《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为必考科目,无免考政策。
考试方式
1、《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各专业统一试题,从中国造价协会统一编制的试题库中抽题组卷(按规定可调整20%,调整部分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试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20题×1分/题=20分
单项选择题:40题×1分/题=40分
多面选择题:20题×2分/题=40分
考试形式为闭卷,全部答题卡填涂。考试时间共2小时。
2、《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实例》:
按不同专业分类编制试题,各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
(1)专业基础知识部分: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共30分,闭卷,答题卡填涂,考试时间为半小时。
(2)上海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实例部分:根据图纸,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算量、价。共70分,考试时间为2.5小时。
两部分合并共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3、考试方式各省份略有不同,如四川省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已经实行上机考试,系统随机抽题,系统自动阅卷。题型结构、题量、分值都有所不同。一些省份依然采用笔试答题的方式。具体考试方式需参照各省建设工程造价站官方网站公布的考试方式。
项目取消
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
为落实国务院决定,做好相关工作,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围绕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事项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积极沟通,及时发布进展情况。请各单位和广大专业人士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各地区、各行业造价员管理机构,各地工程造价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应立即停止造价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并应做好宣传解释,确保队伍和社会稳定,及时反馈相关问题。各地造价管理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应对已成为协会会员的造价员要继续做好会员服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2-30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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