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主办的比赛
提高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引导青少年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熟悉、亲近经典,对于培养青少年丰厚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重要影响,也是贯彻落实《文字法》推行规范汉字的要求。2009年,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举办的“大赛”,涌现出大批优秀作品,展示了学生较高的汉字书写水平及成就,社会反响热烈,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为继续以全国性的比赛活动引导、带动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的推进及学生书写技能的提高,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点,决定每年举办“全国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主题及书写要求
大赛主题为“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书写内容须选自中华经典诗文作品,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不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
组织方式
分初赛、复赛、决赛、特等奖比赛四个阶段。
初赛、复赛由各赛区组织完成;复赛须采用参赛者现场书写方式,是否加试汉字书写知识、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及中国文化常识由各地自定。
决赛、特等奖比赛由我司统一安排,参赛原则及要求另文通知。
比赛规则
1.组别及书体规定
(1)共设8个组: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职组(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组(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在读研究生)、港澳台侨组、在华留学生组。
(2)分6种书体类别: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决赛报送作品每位选手只能报1种书体类别作品;初赛、复赛由各赛区自行安排。
2.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
表彰奖励
奖项设置
学生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按照组别和软、硬笔作品的比例分别评选。
教师奖项:设最佳指导教师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分别由特等奖和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获得。
组织单位奖项:设最佳组织单位奖和优秀组织单位奖。根据组织参赛学生人数比例、报送作品质量及组织宣传工作情况等评选。违反比赛规则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
表彰方式
向获奖个人颁发证书,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并发文公布获奖名单。相关信息将刊登在我司及相关网站。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3 11:08
目录
概述
主题及书写要求
组织方式
比赛规则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