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
为推进婚俗改革的实验区
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是围绕婚俗改革试点主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婚俗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风貌,为推进婚俗改革提供鲜活样板。
发展历程
2021年4月7日,民政部发布《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河北省河间市等单位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批复》。同意将河北省河间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吉林省永吉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东台市,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宁陵县,湖南省澧县,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等单位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实验时间为期三年。
2021年6月下旬以来,民政部开展了第二批婚俗改革试点单位的评估工作,遴选出第二批17家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进一步扩大婚俗改革试点覆盖面。下一步,民政部将继续加强对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指导,总结推广婚俗改革实验区创新经验,破除天价彩礼等陈规陋习,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2021年9月15日,民政部发布《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等单位确认为第二批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的批复》。同意将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上海市奉贤区,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浙江省三门县,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和县,福建省武夷山市,江西省贵溪市,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沂水县,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海南省琼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等17个单位确认为第二批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实验时间为期三年,自2021年9月起至2024年9月止。
202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
2024年12月,福建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同意将福州市福清市、泉州市泉港区、三明市沙县区、莆田市荔城区、龙岩市武平县等单位确认为全省第三批婚俗改革实验区。
试点城市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6 18:16
目录
概述
发展历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