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以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建立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为目标,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动力,以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重点评选出的城市单位。
城市名单
江苏省
南京市
浙江省
杭州市
福建省
厦门市
辽宁省
沈阳市
吉林省
长春市
湖南省
长沙市
广东省
深圳市
湖北省
武汉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安徽省
马鞍山市
四川省
攀枝花市
陕西省
宝鸡市
河北省
邢台市
河北省
保定市
江苏省
太仓市
(以上内容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
民政部关于确定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
.国家民政部.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4 16:48
条目作者
小编
资深百科编辑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
Copyright©2024
闽ICP备20240729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