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以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建立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为目标,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动力,以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重点评选出的城市单位。
城市名单
江苏省南京市
浙江省杭州市
福建省厦门市
辽宁省沈阳市
吉林省长春市
湖南省长沙市
广东省深圳市
湖北省武汉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安徽省马鞍山市
四川省攀枝花市
陕西省宝鸡市
河北省邢台市
河北省保定市
江苏省太仓市
(以上内容参考资料来源:)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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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