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初等教育会议,1951 年 8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同全国师范教育会议合并举行,中心议题是确定新中国初等教育方针任务。会议认为,初等教育是基础教育,经过恢复整顿,已有显著发展。但存在数量少、质量差、经费困难、教师待遇低等问题,致使某些地区小学教育不很稳定。会议确定小学教育方针是稳定现有学校,在稳定与巩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发展。
主要任务(1)从 1952年开始,争取 10年内基本普及儿童初等教育,1957 年前争取全国平均 80%学龄儿童入学。(2)1952年起,5 年内将原有六年四二分段制小学逐步改为五年一贯制。(3)5年内增加百万名小学教师。(4) 适当改善小学教师待遇,实行奖励模范教师政策,采取各种办法提高教师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5)地方教育经费由县统筹,省与专署调剂补助;同时, 发动群众出钱出力办学,城市依靠工矿、机关办学。(6)1954 年完成五年制小学全套新课本编印工作。会议修正通过《小学暂行规程》、《幼儿园暂行规程》、《关于改善小学教师待遇的指示》、《关于切实解决市县地方教育经费的决定》等 4项草案。与会者还对小学教师和幼儿园工作人员服务规程、奖励优秀小学教师办法、小学各科课程标准、幼儿园教学纲要等文件和新学制实施步骤等问题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