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开始,在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基层团委作为基层团的领导机构和基层团的工作主体,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中的作用日显突出和重要,为贯彻落实团十四大精神,以加强基层团委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中央在全团部署开展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
1999年,由
共青团中央主办,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团的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形手段。
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宗旨及目标: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以邓小平理论、
江泽民同志“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
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落实团十四大精神,坚持把服务青年作为突破口,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坚持结合党建加强团的建设;坚持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适应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组织机制和运行方式;坚持以加强基层团委建设为重点。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团委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主体作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团的领导机关抓好基层团委建设的工作力度,通过强化基层团委建设,带动支部建设,促进基层团的建设和团的工作全面活跃,使团的基层组织能够更好地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建有服务组织和服务性实体,在所在单位党的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办好事,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
(三)支部建设好。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活跃。所属
团支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团员队伍不断壮大。
“五四红旗团委”的“四好”标准,是检验
基层团委工作的主要标准。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是衡量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抓基层团的工作的重要方面。以“四好”基本标准为框架,团中央分别制定了企事业、农村、学校、社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标准。
2022年4月,共青团中央作出表彰决定,授予293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据了解,本次表彰严格落实参评资格、条件和程序,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来自大中学校、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村)、城市街道(社区)、解放军、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基层一线的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比例达到95%以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