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五一巾帼标兵
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荣誉
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是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荣誉称号。
奖项背景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女职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彰显新时代女职工风采,中华全国总工会每两年召开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表彰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
历届回顾
2023年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的决定
(2023年3月24日)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鼓舞激励广大女职工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更好发挥“半边天”作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北京服装学院冬奥高性能比赛服研发组等450个集体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授予郝春雨等450名个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2021年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的决定
(2019年2月26日)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女职工立足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等10个集体全国五一巾帼奖状,授予程芳琴等10名个人全国五一巾帼奖章,授予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等350个集体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授予黄晶等350名个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继续拼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不断书写新篇章,努力创造新业绩。
2019年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奖章)、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标兵)的决定
(2019年2月26日)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女职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进一步激励广大女职工立足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彰显新作为、展现新风采,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西工务段西张庄探伤车间柳村女子探伤工区等10个集体全国五一巾帼奖状,授予刘红等10名个人全国五一巾帼奖章,授予北京丘比食品有限公司沙拉充填班等300个集体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荣誉称号,授予田春艳等300名个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1 20:34
目录
概述
奖项背景
历届回顾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