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通知书是指学校通知符合要求的学生来该校接受教育的一种书面的通知形式。
发放规定
区(乡镇)政府或由政府授权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至迟在新学年始业前十五天,向自己服务范围内当年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要发至接受义务教育对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需经区政府盖章后方能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
入学相关
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入学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