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法为
佛教术语,出自《佛学常见辞汇》。入世法与出世法相对应,强调修行之人要懂得真正的修行之法,做到真正的“入世”。
佛陀时代的出家人不能积蓄金钱,只能每天去托钵才有饭吃。而且他们还规定,最多只能向七家乞食,如果这七家都没有供养的话,那一天就没有饭吃了。因为规定得这么严格,出家人根本不可能劝募金钱或经营其他世俗的事业,只能专心的修持出世法,所以当时证阿罗汉果的出家人多达一千五百人以上。
然而,在家居士只能以世俗的方法谋生,所以会发生入世法、出世法无法兼顾的问题。尤其是有家室的人,要照顾眷属的生活,责任就更重了。因此,当时在家居士证阿罗汉果的例子非常少,有记载的可能只有两人。在家居士证果的机会,比出家人少多了,因此《优婆塞戒经》再三的说:“在家之人多恶因缘所缠绕故。”
我们的这个时代,社会的
律动更快,在家居士的杂务繁多,比起古代的居士,恶因缘又更多了。大部分的人学佛,都是业余的兴趣,平时的谋生、处事无不是锱铢必较,到了道场才暂时放下世俗的心理,感受短暂的清净。这样子当然不可能得到成就。还有一部分的人,始终为生活所迫,连个收入稳定的工作都没有,他也无法安心修行。
困难重重当中,在家居士究竟要如何得到成就呢?于是,就有入世和出世何者优先的争议。主张入世法优先的,当然是振振有词。不过,我仍然主张,出世法应该优先。理由很简单,道心很强的人,只要生活勉强过得去,他就会把所有的精力放在
修行上,所以能够证果;而主张入世法优先的人,并没有觉得修行是燃眉之急,明明已经有钱有闲了,他还是可以找到一百个理由告诉自己:“明天再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