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4年度黑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黑教联〔2015〕6号),由我校牵头申报的“先进电气装备制造与智能运行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首批黑龙江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这是我校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上取得的新突破,对于集聚创新资源,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在申请认证过程中,科技处在主管校领导的带领下,精心组织、深入调研、积极谋划,电气学院领导及相关教师付出了辛苦的努力,协调各协同单位,做了周密细致的材料准备。
“2011计划”全称为“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是继“211”、“985”工程之后,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黑龙江省于2014年8月正式启动“黑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经过学校推荐、形式审查、会议答辩和公示等程序,首批认定的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共有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