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例约束力原则是指
法院在判决中所包括的判决理由必须得到遵循,即对作出判例的法院本身和对下级法院日后处理同类案件均具有约束力,否则,就谈不上
判例法。
十九世纪上半叶确立起来的“先例约束力原则”(Rule of Precedent)是指法院在判决中所包括的判决理由(Ratio Decidendi)必须得到遵循,即对作出判例的法院本身和对下级法院日后处理同类案件均具有约束力,否则,就谈不上
判例法。这种先例约束力原则,对
普通法和
衡平法都同样适用。
2009年10月1日
上议院(House of Lord)正式被联合王国
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Kingdom)取代。联合王国最高法院无权审理来自苏格兰的刑事案件,这些案件一概由苏格兰的高等法院(High Court of Justiciary)审理,因此苏格兰高等法院是当地的最高刑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