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宋哲宗元祐前后,苏轼及其门下士黄庭坚和陈师道等人相互唱和,相互影响,形成所谓“元祐体”的诗歌。黄陈在“以文学为诗”和“以才学为诗”方面更变本加厉,踵事增华,用事范围上至“儒释老庄之奥”,下至“医卜百家之说”,大大超越了西昆体所依赖的类书。他们在北宋中叶以来逐渐兴起的学杜思潮的基础上,竖起尊杜的大旗,黄诗七律的瘦劲、陈诗五律的沉挚,都颇有杜诗“句法”的神韵。
由于受到苏轼“
乌台诗案”的影响,黄、陈诗进一步由指陈时弊、干预现实转向吟咏情性、涵养道德,转向对诗歌形式的追求。他们将韩愈“务去陈言”的精神转化为一种“以俗为雅,以故为新”的原则,在语词使用上“点铁成金”。在诗意原型上“脱胎换骨”,熔铸用事、曲喻、拟人、隐喻、俗谚等多种修辞手段和语言材料于一炉,下拗字,押险韵,造硬语,就语言形式与人格精神的对应以及克服诗歌语言的老化等问题上作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