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社会福利是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福利在特殊群体——儿童中是体现。联合国的《
儿童权利宣言》指出:“凡是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全发展与正常生活为目的的各种努力、事业及制度等均称之为儿童福利。”《美国社会工作年鉴》则指出:“儿童福利旨在谋求儿童愉快生活、健全发展,并有效地发掘其潜能,它包括了对儿童提供直接福利服务,以及促进儿童健全发展有关的家庭和社区的福利服务。”这些定义都是广义的儿童社会福利。
通常情况下,我国则是从狭义的角度来定义儿童社会福利的。具体来说,儿童社会福利是指由社会福利机构向特殊儿童群体——孤儿与弃婴提供的一种福利服务。在我国,儿童社会福利的享受对象主要是处于不幸境地的儿童,这类儿童包括残疾儿童、孤儿、弃婴和流浪儿童等。儿童社会福利的功能主要倾向于救助、矫治扶助等恢复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