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民政局
儋州市政府部门
儋州市民政局是儋州市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社会行政管理、社会福利事务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管理、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等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民政工作的政策、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的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行政审批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信息、安全、保密、财务、信访、工会、妇联、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资产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和市有关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综合管理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依法受理并按承诺时限办结民政纳入市政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
(二)基层政权社会组织科。负责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审核报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负责与邻县(市)和乡镇的边界勘定、管理和争议调处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对社会组织名称进行预先核准登记;每年对社会组织实施年度检查;负责依法对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依法对社会组织违反登记管理条例问题和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取缔。负责执行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社会福利事务科。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实施婚姻、殡葬、残疾人福利、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福利彩票管理、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慈善组织及其活动。
(四)社会救助科。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指导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两项制度”衔接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张素萍
单位地址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东风路189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6 23:54
目录
概述
机构设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