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桦,男,
上海第一财经报业有限公司北京分社原产经部主任,财经界的知名记者,畅销书《唐骏正传》作者。曾做过法官,当过教师,在新闻圈有十余年的打拼历史,担任过杂志、报纸的主编、主任。
2007年6月15日上午10点,傅桦被龙嘉机场公安分局和
吉林省公安厅“打黑办”的警察带走。
2010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傅桦以受贿罪被判刑三年。据指控,傅桦在担任
上海第一财经报业有限公司北京分社记者期间,于2005年5月在收受原长春龙家堡机场副总指挥张广涛指使李申给付的好处费人民币3万元后,撰写了两篇关于龙家堡机场工程建设的负面报道,涉嫌受贿。
傅桦在庭审时称,与他有关系的现金只有1.5万元。傅桦认为,自己“有错没有罪”,违反了新闻职业道德,但没触犯法律。傅桦的律师强调,傅桦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其采访报道的行为是正常的舆论监督,不是为他人谋取不法利益。接受张广涛的钱财,属于“小节上的过失”,不构成犯罪。
在写这《唐骏正传》之前,唐骏本人一直持反对意见,并担心作者写不到位给自己增添麻烦,但经过傅桦本人的游说与开导,最终,唐被被说服并主动向傅桦打开心扉,经过深入沟通,傅桦并未辜负唐峻的期望。
书中独家收录作者对唐骏太太、女儿的深度采访,第一次公开唐骏的家庭照片、少年故事、曲折的青春经历、几个关键时期的日记。据了解,为了欣赏和认同,唐骏特别为本书做序。唐骏说:“我喜欢这本书,它让我重新思考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