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自孝明帝后实行的选官制度。不问人才高下,专以年资浅深为标准。
北魏自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随着封建化的加深,原为北魏军队骨干的拓跋鲜卑羽林、虎贲地位日益低下,受到鲜卑贵族和汉族大官僚排斥。孝明帝神龟二年(519)汉族大官僚、征西将军张彝之子张仲瑀上封事,请重订铨别选格,武人不得选为清显官职。洛阳拓跋鲜卑武士聚集千余人,焚张彝宅,烧杀其子张始均。张彝重伤,不几日死。事后,灵太后令武官得依年资入选。为了解决官职少,应选者多的矛盾,吏部尚书崔亮奏请为停年格制,即不问才能,授官一律依年资分先后。凡有空缺职位,不问贤愚,择停解年月日久的优先叙用。这就是所谓停年格。至东魏孝静帝元象元年(538),高澄摄吏部尚书,始加改革,铨擢务求得人,后唐开元中裴光庭所创循资格,与停年格相同,后世多循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