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消费者对于某些商品所有可能的组合能够按照他的偏好程序大小,有顺序地排列出完整的、可供选择的
商品组合。我们假定任何两个消费束都是可以比较的。即,假定任一消费束X和任一消费束Y,假设(X1,X2)弱偏好于(Y1,Y2),或者,(Y1,Y2)弱偏好于(X1,X2),或者两种情况都有。总之,只要两种不同的
消费束可以进行比较,就满足完备性公理
消费者对
商品组合A的偏好,大于B的商品组合,而对B商品组合的偏好又大于C组合的商品,则消费者对于A组合的商品的偏好必然大于对C组合的商品的偏好。否则该消费者的行为就是非理性的选择行为。
传递性公理保证了偏好次序的一致性、连续性。
指存在着一条由一组点形成的边界,这条边界在商品空间中把那些消费者偏好的
商品组合同不偏好的商品组合划分开来,这条边界限即一条
无差异曲线,这个公理证明无差异曲线是一条曲线而不会是“模糊不清”的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