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
证券公司在约定的购回日客户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的交易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是指证券公司将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自有资产作为质押券,以质押券折算后的标准券总额为融资额度,向其指定交易客户以证券公司报价、客户接受报价的方式融入资金,在约定的购回日客户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的交易。
简介
详见《关于发布《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及其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市)》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1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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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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