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彭乘 《续墨客挥犀·卷八·被黜者受三班借职》:“石曼卿登科,有人讼科场覆考落数人,曼卿是其数。时方期集于兴国寺,符至迫所赐诰牒靴服,数人皆啜泣而起,曼卿独解靴袍还入,露体戴幞头复坐语笑,终席而去。次日被黜者皆受三班借职,曼卿为一绝句曰:“无才且作三班借,请俸争如录事参。从此罢称卿贡进,且须走马东西南。”
宋 沈括 《
梦溪笔谈·讥谑》:“ 石曼卿为集贤校理,微行娼馆,为不逞者所窘。曼卿醉与之校,为街司所录。曼卿诡怪不覉,谓主者曰:“只乞就本厢科决,欲诘旦归馆供职。”厢帅不喻其谑,曰:“此必三馆吏人也。”杖而遣之。”
宋太宗淳化五年(公元994)正月:“诸州军经水潦处,许有物力户及职员等,情愿自将斛斗充助官中赈贷,当与等第恩泽酬奖。一千石赐爵一级,二千石与本州助教,三千石与本州文学,四千石试大理评事、三班借职,五千石与出身、(三班)奉职,七千石与别驾,不签书本州公事,一万石与殿直、太祝。”
此处的“有物力户”较易解释,即是富民,“职员”估计即是“衙前职员”之简称,是指富民当衙前者。其它如三班借职、三班奉职、殿直属低等武官,而助教、文学、大理评事、别驾、太祝属低等文官。“与出身”则是特授科举出身,等同于对科举末等者的恩赐,而非正式及第者。据后引的记载看来,应是科举的科目之一的同学究出身。
借职的发生明代的卫所武官实行的是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世袭制。在武官世袭的新陈代谢过程中 ,常常会出现因应袭子孙年幼而导致的武职空缺的情况 ,这势必要影响到卫所武官队伍的正常编制建设。为了弥补这种不足 ,明代采用了借职的办法 ,即当武官亡故或年老而嫡长子孙年纪尚幼,不能承袭武职时,允许武官的庶男弟侄等人暂时借袭武职,待嫡长子长孙长大后再退还职事。(大明会典卷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