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100号,是
信阳市人民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基本职能包括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和广告监管、禁止传销和规范直销等五个方面。
单位简介
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信阳市北京路127号,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400人,隶属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领导,下辖14个县分局。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三定”方案要求,担负着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主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整顿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系统两千余名工商干部精诚团结,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意识,以发展为主题,以建设服务型工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统揽全局,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努力改进监管方式,铁腕抓队伍,强力正行风,服务树形象,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信阳市工商局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和全市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先进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社会各界对工商部门的综合满意率大大提高,在历次行风评议中,连续数年居全市各管理、执法部门前列。
主要职能
信阳市工商行政机关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行使
市场经营主体的准人和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监督管理直销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
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
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化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
(九)依法对商标进行监督管理,保护
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
商标侵权行为。
(十)依法组织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公文运转、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车辆调度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承办综合性会议。负责局机关办公秩序、接待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全市工商系统的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系统人员档案管理及人事统计工作。
三、宣传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干部培训、评先表彰工作;负责市工商学会、外事管理和工商系统内部报刊发行工作。
四、财务科
编报全市系统财务预、决算,负责系统经费管理;研究制订系统
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工作;组织系统
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的收缴;负责系统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申报管理和票据管理;监督管理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系统事业发展计划及
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审核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审计工作。
五、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和系统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查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做好系统行风建设和信访举报工作。
六、法制科
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普法工作。
七、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商标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导企业商标注册和商标代理工作;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它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指导商标协会、广告协会工作。
八、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
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化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市中介组织及经纪人市场的监督营理,指导相关行业自律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行为;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指导合同协会工作。
九、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
依法组织管理国有、集体企业和法人控股、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市局登记企业建立经济户口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市局注册企业的档案管理及注册信息管理;指导系统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依法组织管理个体、私营企业和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市局登记
个体私营企业建立经济户口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市局注册企业的档案管理及注册信息管理;指导系统个体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组织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负责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零者合法权益案件;指导、协调本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 5”投诉中心和消费者协会工作。
十二、公平交易科
组织查处市场中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非法出版物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负责监督管理直销活动,组织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行为;指导、协调、监督本系统公平交易以及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
十三、 “3.1 5’’投诉中心
负责“3.1 5”投诉中心及联动工作;负责全市工商系统“3.1 5”,投诉中心工作及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与消费者协会的联系制度与工作机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机关群团工作,负责党群目标工作。
十五、老干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系统老干部工作。
十六、信息中心
负责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收集、汇总工商系统的数据、资料等有关信息;承担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
十七、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安全保卫、机关食堂、房产、通讯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印、机关资产、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
李超:党组书记、局长
冯国英:党组成员、调研员兼副局长
杨志峰: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斌: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明银: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国强: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邓云峰:党组成员、经检支队支队长
李金方:调研员
黄世勇:副调研员
李懿:副调研员
李霞:副调研员
单位荣誉
2017年11月,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得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