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合同,是指以银行作为贷与人与公民或法人缔结的金钱贷款协议。在中国,
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和
信用合作社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信贷合同应订明贷款数额、用途、期限、利率、结算办法和违约责任等条款。依下列原则办理:(1)按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进行;(2)有物资保证(指用于购买计划规定的原料、材料和其他适用适销的物资);(3)按期归还并付法定利息。
除无计划不能进行贷款(临时的超计划的资金周转需要可以报请追加)外,如不按计划使用或不按期归还时,银行等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提前追回贷款、停发新贷款或提高过期贷款利率等措施。
信贷的资金的流动更加需要加强,还要实施有效的管理。要设立一些专门的监管机构来对其借贷行为进行监管,对资金进行监测管理,要进口的建立完善、健全、科学统计的监测指标,对一些民间借贷的资金流向、投向等情况要进行必要的监管、引导,防止一些私人房贷到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