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混合型的基金理财产品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信诚基金发行的一个混合型的基金理财产品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在有效配置资产的基础上,精选投资标的,追求在稳定分红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投资范围
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投资工具。其中股票部分重点投资治理结构完善、基本面和成长性好的公司股票,并优先选择持续分红、股息收益率较高的公司股票。债券部分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以及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债券。
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
本基金在充分借鉴英国保诚集团的资产配置理念和方法的基础上,建立了适合国内市场的资产配置体系。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主要分为战略性资产配置(SAA)和战术性资产配置(TAA)。
本基金的股票配置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并落实到自下而上的个股研究为主的投资策略。一方面通过宏观经济分析和行业分析,确定股票研究的行业重点和方向;另一方面通过深入研究个股的基本面和估值水平,最终确定投资标的,决定个股仓位,控制行业权重风险,完成股票组合配置。
(3) 债券投资策略
本产品债券组合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债券,包括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各种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债。
本产品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方法,通过整体债券配置、类属配置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进行积极投资、控制风险、增加投资收益,提高整体组合的收益率水平,追求债券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本基金采用季度结算的收益分配机制:
(1) 分红结算日:每季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每季分红结算日;
(2) 分红前提:分红结算日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 元,且基金产生已实现收益;
(3) 分红比例: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至少分配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部分的25%;但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已实现收益,且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1.00 元;
(4) 分红登记日与除权日: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分红结算日(T 日)决定是否分红,若确定分红,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则T+1 日为权益登记日并进行除权,T+7日内实现派息;
若基金已实现收益不足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 元部分的25%,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将全部分配已实现收益(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7、本基金约定每季度结算收益,但并不保证每季度实现分红。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
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超过4 次,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下一个季度开始分红结算;
8、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50%;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8 08:00
目录
概述
投资目标
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参考资料